各学院(所)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培育
补立项的通知
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备战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团委于2014年末结合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启动了我校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立项评审,共通过32部作品培育立项(详见附件1)。在2015年培育期内,校团委将整合多方资源,为立项团队提供创业导师辅导、创业基地参访、创业线上模拟、创业企业实习、天使投资人接洽等培育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培养,鼓励更多有兴趣的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校团委现决定开展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培育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 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 提出一种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须实际投入创业3个月以上(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其中,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或已在各类产业园、科技园注册孵化,且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符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对象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3.公益创业项目: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4月3日
2.申报流程:
(1)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培育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三份。其中,申报创业训练项目的填写“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和公益创业项目的填写“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2)申报书经指导教师签写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校团委宋达飞老师处(弘毅楼1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学生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鼓励校内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联合组队。
(2)项目人数:项目人数一般为3~5人,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5人。
(3)项目期限: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和公益创业项目执行期限为1~3年。
(4)项目指导老师:各项目组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知识和良好的指导创新创业项目的经验。
(5)其他:①每组同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②同一项目已在我校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立项,并已公示的(详见学生工作部网站),此次不再申报。③在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培育补立项中成功立项的作品,将自动同时在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中立项,因此无需重复在“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补立项”活动中再次申报。
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达飞老师
联系电话:65904792
E-mail: song.dafei@mail.shufe.edu.cn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