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贺巍巍  发布时间:2018-05-17   浏览次数:435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

调研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引领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团委启动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现面向全校老师征集调研项目,引导同学参与专业教师课题研究,利用暑假时间随教师开展社会调查,提升暑期社会实践的专业度和规范性,以帮助广大同学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国情,增长才干。

一、项目提交

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项目应为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的研究项目,该项目具有开展社会调研、调查的必要,由项目负责人拟定相对完整、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以供全校在读学生参考,并组队报名参加调研。

二、队伍选拔

待收集整理老师们提供的项目调研方案后,由校团委统一向全校在读学生发布,征集调研团队。学生收到项目调研方案后,自行组队,报名参加某一个调研项目,不得多报。

一般每个项目配备一支调研团队,每支团队3-10人为宜。如某项目需配备多支调研团队,请老师进行详细需求说明。若某项目报名人数超过团队需求数,由校团委联合项目负责人等组织选拔面试,确定最终参加人员。

三、调研过程

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由提供调研项目的老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要求全程指导、陪同项目团队开展实地调研(若调研地为上海市内的项目,指导教师可以不随队参加调研),团队成员依据指导教师提供的调研材料开展调研,收集整理数据等。调研数据资料师生共享。

社会调研结束后,学生团队需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一篇3000字以上、结构完整的调研报告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调研报告作者为学生,鼓励师生共同署名公开发表调研报告。

四、结项考核

9月中旬,校团委将统一组织项目结项考核,内容包括:调研过程管理、调研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政策经费保障

1、政策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将依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试行),对参与学生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调研项目结项考核时,将选拔优秀调研报告参加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评比、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奖团队成员在奖学金评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方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加分,同时参照《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成果的认定”对该成果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科研成果认定,如:教师指导的学生团队若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则可认定为一项A类成果。

2、经费保障

学校将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生参与实践调研。根据教师提供的调研方案及经费预算,结合团队人数规模以及实际调研需求,配备一定额度的实践经费,该经费使用权归学生团队。鼓励教师在学校提供的实践经费基础上,根据项目调研实际需求,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3、其他保障

校团委将为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统一购买商业保险,并与团队签订安全承诺书。


请有需求开展社会调研的老师请按照附件1的格式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信息表》,发送至邮箱:sufetuanwei@126.com,截止到2018522日。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65904792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信息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516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教师姓名


学院(所)


专业


职称


手机


邮箱


调研团队组建要求

年级


专业


人数


成员籍贯


成员性别


指导教师是否随队调研


一、项目简介

二、项目调研方案(时间、地点、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调研要求、数据收集与整理等)

三、经费预算及使用说明

请于522日前,将此表发送至:sufetuanwei@126.com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信息表.docx附件2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