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学生会:
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09年5月召开至今已有近两年的时间。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四章十六条“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的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批准,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拟于2011年5月29日召开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
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听取校党委、市学联对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指示;选举产生上海财经大学第二十五届主席团,团结带领广大同学抓住机遇,勤于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立志成才;颁发优秀院系学生会各项奖项以表彰各院系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优异表现。
三、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组成及选举办法
1、主席团组成:上海财经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由5名主席组成,由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候选人的产生:通过院系党团组织推荐和学生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团委根据《校级学生干部推荐表》,经审核筛选,确定8名正式候选人。
3、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一定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4)、具备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热心从事社会工作,既有强烈的责任心。
(6)、限09、10级同学。
4、选举办法:学生联合会主席团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差额选举方式,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应选名额是5名。主席团正式候选人为8名。
四、代表提案
本次学代会将对代表上交的提案表进行评选,评出“优秀提案奖”。
五、报送时间
请于5月5日前将《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八次学代会代表提案表》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注:列席代表不能同时兼任正式代表。
以下表格复印有效。可到团委或学生会主页中下载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