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评奖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31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评奖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展示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风采,宣传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总结暑期社会实践经验,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现将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

     

团体奖

优秀项目奖

占实践团队总数的10%左右

个人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

占申报总人数的20%左右

先进个人奖

占申报总人数的20%左右

 

二、评奖程序

1) 优秀项目奖:参加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均可申请校级优秀项目奖,制作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黑白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 先进个人奖:参加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每支团队均可申报先进个人一名,需向校团委提交《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其中情况简介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由校团委根据团队评选情况和个人实践情况进行评选。

3) 优秀指导教师奖:参加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每支团队均可申报优秀指导老师一名,申请人员必须是随团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指导或带队教师,需向校团委提交《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其中情况简介要求字数1500字以上,由校团委根据团队评选情况和个人实践情况进行评选。

 

三、时间安排:

1) 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优秀项目奖的团队需完成团队申报材料,申请先进个人奖及优秀指导老师奖的个人需填写《2010学年上海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及《2010学年上海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并打印后由院系盖章,一同于2010年9月10日之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褚华老师处。

2) 评审答辩:校团委根据实践团队提交的实践成果,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同时根据个人申报材料,结合后期总结宣传交流活动,召开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答辩会,答辩时间定于2010年9月21日,依据评奖办法,评定各奖项。奖项评定以后,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励办法:

1) 所有获奖团队及个人均可获得在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上颁发的荣誉证书。

2) 在校园网络上公布获奖结果,优秀奖项获奖项目将有机会申报上海市优秀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本评奖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实践科创中心
2010年9月

附件1先进个人
附件2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