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团字[2009]7号
各院系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鼓励当代大学生主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用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序高效地开展大学生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校团委组织成立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简称: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 研究会宗旨
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是服务于广大同学,宣传党的理论方针,促进学生理论修养和政治素质提高的实践研究型学生社团组织,通过理论学习与特色实践,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强理论学习与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
二、 组织架构
学校设立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设立研究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院系设立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分会,设立分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分会组织院系年级设立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中心组,并成立班级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小组。
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接受校团委指导,并由专家学者组成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导师团,引领大学生学习实践特色理论研究活动的开展。
三、 组织流程
各院系团组织需依照《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章程》(详见附件一)选举思想先进、组织能力较强且现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同学担任院系研究分会主要负责人,并依照章程组织机制,设立院系研究分会组织架构,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分会信息表》(详见附件二),并于2009年5月31日之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四、 组织策划
各研究分会需结合院系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全院同学,制定《2009—2010学期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分会工作计划书》(详见附件三),于2009年5月31日之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
各研究分会需依据工作计划,落实开展特色理论学习活动,并定期向校理论学习研究会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五、 注意事项
1、各理论学习分会要坚持理论学习联系实践,吸收自愿学习特色理论的广大先进青年为分会会员,定期开展系列学习实践活动。
2、各理论学习分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计划需依照相关时间节点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3、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将定期组织召开分会联系会议,明确各分会理论学习实施状况、交流工作经验、汇集相关研究成果。
附件一: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章程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分会信息表
附件三:2009—2010学期大学生特色理论学习分会工作计划书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09年5月12日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09年5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