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科评优和9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相继开展,我校各级团组织借此契机,加强团组织建设,开展了多彩的团组织活动,丰富了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为建设和谐校园、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在祖国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的大好日子里,校团委将继续完善各级团组织建设,推进团员思想教育,为我校团组织的发展添砖加瓦。时值“五·四”运动八十九周年之际,为更好地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有效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实施,校团委拟定于2008年3月24日至4月25日开展2007-2008年度上海财经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
一、 时间安排
2008年3月24日——2008年4月6日,各院(系)团组织开展评选审核,相关表格至校团委主页公告栏内下载。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项目申报者将信息输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步骤见附件)。各分团委书记对申报者进行网上审核。
2008年4月7日——2008年4月8日,书面评选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2008年4月9日——2008年4月18日,团委审核筛选。
2008年4月21日——2008年4月23日,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08年4月24日——2008年4月25日,海报公示,听取意见。(名单另将公布在校团委主页上)
二、 奖项设置
“红旗团支部”、“优秀志愿者服务队”、“标兵团组织”、“青年标兵”、“特色之星”、“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
三、 评比条件
红旗团支部
参评对象:班级团支部
评比要求:
1. 支部有引导和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的工作计划,并能够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团的相关活动;
2. 形成一支比较稳定的,有组织体系的工作和学习队伍;
3. 支部成员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 支部成员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态度端正,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队伍全体人员的比例达70%;
5. 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6. 基础工作经常化。能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月有主题活动,有活动记载;
7. 活动建设品牌化。能形成具有个性的成果展示,并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培养团员青年科技创新意识方面成绩显著;
8. 活动阵地有形化。依托于项目载体,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在活动领域及活动层次上能体现出开拓特征;
9. 活动影响社会化。在校内重要科研学术活动、社区建设、思想教育以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活动结果受到有关部门或群众团体的确认并在新闻媒介上产生一定社会效应。
优秀志愿服务队
参评对象:院系志愿者服务分队
评比要求:
1. 组织要求:志愿者集体要有专人负责、策划和管理,有完善的组织章程和规范,能有组织、有系统地安排同学们参加志愿者活动,并能积极配合校团委志愿者总队的工作;
2. 计划制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实效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内容新颖、充实、有意义;
3. 常规活动:有固定的服务项目,定时定点、长期坚持。活动普及面广,富有专业特色,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 特色活动:利用知识技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社区资源,开展类型多样、富有典型意义与成效的特色活动,甚至创立品牌项目,建立服务基地。
标兵团组织
参评对象:院系分团委
评比要求:
1. 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紧密围绕校党委、团委中心工作,开展组织建设和青年思想工作;
2. 认真落实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团员入党人数中“推优入党”比例在95%以上。通过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活动开展团员思想教育;
3. 建设有学生成才特色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训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4. 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开辟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阵地,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优先;
5. 认真指导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工作,有学生社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优先。
青年标兵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要求:
1. 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学有成效者;
2. 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学习上刻苦,勤奋,专业成绩优秀,为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4.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并做出较突出成绩。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5.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撰写过各类学术论文或文章,在校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者优先。
特色之星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要求:
1.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3.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热心社会活动,取得一定影响;
4. 在学术、文艺、体育、美术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在2007年4月——2008年3月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一、二等奖或前三名的个人、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由指导老师确定)。
优秀团干部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要求:
1.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 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
3. 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乐于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 在团小组、团支部、系(院)团总支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5. 学习上刻苦、勤奋,为单项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优秀团员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要求:
1.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3.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为单项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 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或活动中获得过奖励。
优秀志愿者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要求:
1.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为单项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3. 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献爱心满腔热忱,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成绩突出,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团队凝聚力,以自己实际行动组织和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
5. 能发挥自身特长与优势,有创造性地开展富有专业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并能不断拓展活动的内容、范围及形式,使活动取得实效。
四、 评比办法
1、“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工作应在分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保证评比的公开、公正、公平,真正产生示范和激励效应。
2、“五四”先进集体分为三类申报,即:红旗团支部、志愿服务队、标兵团组织。“五四”先进个人分为五类申报,即:青年标兵、特色之星、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请各院系有针对性地汇总材料。
3、评比过程中,要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和申报,并请各分团委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和批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与校团委沟通,保证评比工作顺利进行。
4、初评名单由团委在团委主页上向广大团员正式公布,一周内听取意见后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五、 相关说明
1、“青年标兵”和“优秀志愿者”需附个人事迹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字数不少于2000字。“红旗团支部”、“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和“标兵团组织”需附集体事迹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申报项目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加盖院系分团委公章。
3、“五四”评选汇总表由院系汇总填写,一式一份,并加盖院分团委公章。
4、参评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按要求填好登记表,于4月7日至4月8日以院系为单位报至校团委,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项目申报者在上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必须将个人信息于3月24日至4月1日输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过期视为自动弃权。4月2日至4月6日,由各分团委书记对申请同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进入团委审核范围。
附件:
1. 上海财经大学2007-2008年度“五四”先进评比院系名额分配表
2. 上海财经大学2007-2008年度“五四”先进评比汇总表
3. 上海财经大学标兵团组织申报表
4. 上海财经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 上海财经大学青年标兵申报表
6. 上海财经大学特色之星申报表
7.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8.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9.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
10.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11.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项目申报者电子信息输入流程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08年3月26日